如何申請營業登記的流程【很重要】
這篇文教大家了解如何申請營業登記(又名稅籍登記,以下簡稱營業登記),與一般常見的問題。
通常大家常說的營業登記,是指【商業登記+營業登記】,其實這是兩個不同的主管機關在受理的。在辦理的過程中要小心,因為錯誤重來輕則勞民傷財,重則罰鍰傷筋動骨。
以下就想開行號的營業登記流程開始介紹,如果想成立公司者,請另外參考如何順利完成公司登記申請,一定要知道的重點。
目錄
- 什麼樣的情況適合申請營業登記
- 申請營業登記應備文件
- 申請營業登記的流程
- 實際營業的地址不合格會罰6萬到30萬
- 進行營利事業名稱與營業項目預查
- 資本額登記達25萬以上才需要存摺證明
- 申請營業登記前與房東簽租約很重要
- 向營業所在地縣市政府送出登記申請
- 向所在地國稅局送出營業登記申請
- 營業登記委託專業代辦
什麼樣的情況適合申請營業登記
- 只在單一縣市經營的營業人,因為行號名稱的專有權不是全國性的。
- 買賣永遠都是現金交易,不易衍生出高額負債者,因為行號負責人是負連帶無上限責任。
- 永遠都一人獨資,不會有合夥,因為合夥行號無法變更成一人獨資,只能歇業重辦。
- 想要免用統一發票的營業人。雖能申請但仍由稅務員依營業項目跟現場規模決定。
- 未來不會需要公司組織者,因為行號無法變更成公司,只能歇業重辦。
- 未來沒有考慮或者不太需要銀行貸款的營業人,因為銀行較不容易貸款給行號,或金額不大。
- 未來沒有考慮傳承企業財富的營業人,因為行號沒有獨立法人格,所以無法被繼承。
- 未來沒有考慮打包出售企業品牌的營業人,同樣因為沒有法人格,所以無法被移轉。
申請營業登記應備文件
- 商業名稱預查核定書
- 負責人身份證影本
- 商業登記申請書
- 資本額證明文件(25萬以上須附)
- 最新年度房屋稅單影本,或建物權狀影本(建物謄本)
- 租賃契約影本及所有權人同意書影本
- 其它許可文件(有特許營業項目時需附)
- 國稅局營業登記申請書
- 大小章(商業名稱章+負責人章)
- 營業登記規費1,000元+300元(網路預查名稱為150元)
申請營業登記的流程
- 先確定登記地址是否符合都計、建築等相關法規。
- 進行商業名稱預查作業申請。
- 向地方政府申請商業登記。
- 向地方國稅局申請營業登記。
- 負責人到國稅局報到,領取統一發票購票證或免用統一發票貼紙。
- 定期申報營業稅銷售情形,或定期繳納固定營業稅金。
實際營業的地址不合格會罰6萬到30萬
很多人會忽略做生意除了要辦營業登記外,營業場所的地址也應要符合都計、建築等的規定。不然會有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鍰。有登記跟地址是否合格是兩件事,所以該址之前有過同業登記,也不等於地址是沒問題的。可參考如何正確選擇公司登記地址【超重要】。
尤其是需要店面的營業人千萬要小心,不然一旦簽約裝潢後才發現,就進退兩難了。
(都市計畫法第79條)
(建築法第91條)
進行營利事業名稱與營業項目預查
依據商業登記法第28條,商業之名稱不得使用公司字樣。不得與他人重名。營利事業名稱送審時通常選三個左右的名稱即可,會依優先順序審查,若第一個名稱通過,第二個名稱以後就不再審查了。
可以在線上先查詢是否有與他人重名,不然審查規費也無法退回的。
⇒商業名稱暨所營事業預查輔助查詢
⇒不宜(不得)使用之公司名稱或商號名稱一覽表
營業項目建議可以先選幾年內可能會用到的主要項目就好,其它不足的可先用ZZ99999這個項目,這樣除了特許業務,與法令禁止以外的都能經營。
營業項目分有一般項目與特許項目,若查詢之尾碼為「1」者是須事前特許的,依商業登記法第6條,若無另取得主管機關許可文件,是無法登記的。
⇒常見或特殊行業之所營事業歸碼一覽表
⇒特許業務查詢
⇒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檢索系統
可參考看看別人的營業項目選了那些
⇒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
可選擇線上申請或紙本申請
⇒公司與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
⇒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登記預查申請表(空白表單)
預查申請案經核准者,應於保留期限2個月內申請商業登記,屆期前可申請展延一個月,以一次為限。
資本額登記達25萬以上才需要存摺證明
依據公司法第2條,因為行號不像公司有自己的法人格,公司股東責任以出資額為限,所以商業(行號)負責人需負連帶無限責任,故無須進行驗資。只有在資本額達25萬以上時須要出示存摺證明有資金存在。
申請營業登記前與房東簽租約很重要
租約裡需載明為營業用途,或是直接用預查核定後的名稱與房屋所有權人簽約。否則個人自住用的租約是無法送件的。
租金若達2萬元以上,依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第4條,承租人負有扣費義務,費率為2.11%,須於給付租金次月月底前繳納之。
租金若超過2萬元時,依所得稅法第88條,承租人負有扣繳義務,稅率為10%,房東為境外居住者時為20%,須於給付租金次月十日前繳納之。
依據財政部48台財稅發第01035號令,若承租人代所有權人負擔稅金、管理費等義務時,應全額併入租金所得,再重新計算實際上應扣繳之所得稅額與補充保費數額。若有少扣會被處一倍以下的罰鍰。
其餘申請營業登記時與地址相關的問題,可參考如何選擇公司登記地址這一篇也通用。
向營業所在地縣市政府送出登記申請
準備所有應備文件,就可以向所在地政府送出申請了。各縣市準備文件略有不同,可先下載部份應備文件填寫。
⇒台北市政府商業處商業登記科
⇒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商業登記科
向所在地國稅局送出營業登記申請
依營業稅第28條,與稅籍登記規則第3條,營業人應在開業前備妥相關文件向所在地國稅局申請營業登記。
⇒營業人設立登記申請書
送出之後每個國稅局的做法會略有不同,有的會先通知負責人到國稅局簽名,之後才會發營業登記公文。有的是大約十個工作天左右會先收到公文,收到後才去找稅務員簽名領取統一發票購票證。領證之後就能正式開業囉。
切記沒有辦妥營業登記前不能做生意,因為對國稅局而言,除非不收錢,不然沒有試營運的說法,否則會有營業稅法51條的漏稅罰。
營業登記可以更輕鬆
營業登記全方面說並不容易,要考慮的範圍廣。如果擔心申請過程有疏漏,或怕自己有沒注意到的地方時,可以找勤億磐石會計記帳士事務所協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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