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公司開始要請員工時,第一步要面臨的就是要怎麼投保呢? 保費要怎麼計算呢?正職與工讀又要怎麼投保呢?補充保費是什麼?高薪低報還可以嗎?員工資遣跟失業給付有什麼關係?育嬰留職停薪跟育嬰津貼時的投保規定? 等等等等實在太多,就常會用到的部份,來說明給大家知道 :
目錄
- 成立投保單位的基本門檻
- 員工加勞健保的要件是什麼呢?
- 勞健退保險的級距都一樣嗎?保費分別多少呢?
- 勞健退投保級距的工資,要怎麼定義呢?
- 幫員工加退保的送件日有規定嗎?
- 調整勞健保級距時有三種不同的申報時機點
- 工讀(部份工時),跟臨時工應如何投保呢?
- 關於員工一般(育嬰)留職停薪的勞健保費問題?
- 員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津貼會有多少呢?
- 跟員工相關的健保補充保費有那些?怎麼計算呢?
- 發生資遣時要何時退勞保呢?資遣時有什麼規定嗎?
- 可以給預告薪資,但不先預告員工嗎?那要何時通報?
- 資遣費的計算方法
- 高薪低報或找人來報薪資,聽說可以節稅?
成立投保單位的基本門檻
- 員工未達五人不強制成立勞保單位,但是勞退、就業保險、健保,都是強制成立並投保的。
- 員工五人以上,勞、健、退都強制成立投保單位。(就業保險與勞保合併在一起)
員工加勞健保的要件是什麼呢?
- 勞保 : 凡15歲以上,65歲以下,受雇主合法聘僱者,無論正職、兼職、工讀,皆應投勞保、就業保險,即使同時有兩份工作,也要同時加保,但年資只以一邊計算,不會重複。而已領過勞保老年給付者,無法再次加保勞保跟就業保險,僅能參加職災保險。
- 勞工退休金 : 無論是否領過老年給付,只要是符合勞基法的勞工(含本國籍、外籍配偶、陸港澳地區配偶、永久居留之外籍人士),雇主都應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。
- 健保 : 健保同一時間,只能在一個單位投保而已。基本上有工作者,就不能投保在區公所,有兩份以上工作者,以主要工作為首選加保單位。(主要工作可自行認定,原則上以工時較長,或工資較高為方向),或是原有主要工作,且兼差的短期工作未滿三個月者,可在原投保單位繼續加保。有一定雇主之外籍員工受雇者,也應自受雇日參加健保。
勞健退保險的級距都一樣嗎?保費分別多少呢?
- 勞保 : 部份工時者投保級距自11,100元起,正職人員投保級距自27,470元至45,800元止。
- 勞退 : 提繳級距自1,500元至150,000元止。(雇主提繳率不得低於6%;個人自願提繳率不得高於6%。)
- 健保 : 投保級距自27,470元至219,500元止。
以上,可以看得出勞退健的級距各不相同。基本上以最符合的為準,及級距不得低於薪資。例 : 部份工時者薪資約9,900元,這時勞保要選部份工時者的最低級距11,000元,勞退級距要選9,900元,健保級距則要選擇27,470元。
至於級距範圍內究竟細分有多少級距呢? 可以點選下方連結,前往保險局下載保險費分攤金額表。
⇒勞保局一般單位保險費分擔金額表
⇒勞保局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
⇒健保局保險費負擔金額表
保險費分攤金額表,除了有每一個級距外,還有每一個級距裡的雇主(投保單位)、勞工(被保險人),各自所應負擔的保費。以27,470元投保級距來看的話,分別負擔保費如下 :
- 勞保費部份 : 雇主負擔70%(2,307元),勞工負擔20%(659元),政府負擔10%。
- 勞退提繳金 : 全額由雇主負責提繳6%(1,648元)。
- 健保費部份 : 投保單位負擔60%(1,329元),被保險人負擔30%(426元)(每個依附的眷屬跟被保險人的保險一樣),政府負擔10%。
以上合計,每一個投保級距27,470元的員工,雇主要負擔的保費為2,307元+1,648元+1,329元=5,284元。
勞健退投保級距的工資,要怎麼定義呢?
- 勞保投保薪資,是由勞工之月薪資總額,依照「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」的規定申報的。
- 月薪資總額定義的工資為「即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,包括工資、薪金及按計時、計日、計月、計件、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、"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"均屬之。」其每月收入不固定者,以最近3個月收入之平均為準;實物給與按政府公布之價格折為現金計算。
- 三節獎金等不固定,且非因工作所約定獲得之獎金,則不列入投保級距。
幫員工加退保的送件日有規定嗎?
- 依勞工保險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規定,投保單位應於員工到職當天辦理加保,離職當天辧理退保。加保效力自送件日當天零時起算,退保效力自送件日當天24時停止,郵寄者以郵戳為憑。
- 只有到職、離職日剛好遇假日時,才可順延申報並追溯至原應到職、離職日生效。
調整勞健保級距時有三種不同的申報時機點
-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14條第2項規定,勞工之薪資,如在當年2月至7月調整時,公司應在當年8月底前,以近三個月平均薪資申報調整,於申報次月1日生效。
- 如在當年8月至隔年1月調整時,公司應在隔年2月底前,以近三個月平均薪資申報調整,於申報次月1日生效。
- 投保單位如為即時反映員工薪資所得,也可每月,或每季申報調整,也是次月1日生效。
工讀(部份工時),跟臨時工應如何投保呢?
- 部份工時指的是,約定固定時段到班的非全職人員,但仍然全月在職中。這時可以其整月薪資總額,按勞保保險費負擔金額表,選擇部份工時人員專用級距,最低11,100元起,但健保的最低級距仍然是27,470元起,並無部份工時人員適用辦法。
- 臨時工、短期工,指的是未全月在職的不定時到工者,須於到職當日申報加保,離職當日申報退保,且以同一工作等級員工之月薪資總額申報勞保投保薪資。(例:小明日薪2,000元,短期工五天,則以2,000元X30日=60,000元月薪,故以最高勞保投保級距45,800元加保,共計收勞保費五日。
關於員工一般(育嬰)留職停薪的勞健保費問題?
- 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後,於每一子女滿3歲前,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,期間至該子女滿3歲止,但不得逾2年。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,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,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2年為限。
- 或是受僱者只要經雇主同意育嬰留職停薪,即使受僱未滿6個月,也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繼續加保。
-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雇主應負擔保費,改由政府負擔,員工應負擔之保費,仍由員工自行負擔,但得申請遞延3年繳納。
- 一般非育嬰之留職停薪,因傷病請假期滿仍未痊癒者,如經服務單位准予留職停薪,普通傷病未超過1年、職業災害未超過2年,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。
- 健保部份,育嬰留職停薪可選擇維持原單位、原級距投保,員工仍應負擔自己的30%保費;或是選擇轉出以眷屬身分,或無依附對象則加保在區公所。一般留職停薪者,經徵得公司同意,才可以繼續在公司投保,但不得調降投保金額,公司也不用申報健保局,但若公司不同意,則須填退保申請表。
⇒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續保申請書
⇒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繼續投保申請書
員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津貼會有多少呢?
- 平均月投保薪資,按被保險人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就業保險之月投保薪資合計額除以6計算;加保未滿6個月者,按實際投保年資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。
-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於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發給,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6個月。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之情形,以發給1人為限。父母同為被保險人,於撫育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,得同時請領不同子女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。至父母如係撫育1名未滿3歲之子女者,則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,不得同時為之。(育嬰津貼的勞保局相關規定)
-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給付期間自育嬰留職停薪之日起至期滿之日止,但被保險人提前復職者,計至復職之前1日止。前項津貼係按月於期初發給;未滿1個月者,以1個月計。
跟員工相關的健保補充保費有那些?怎麼計算呢?
- 兼職薪資所得 : 適用同時有兩份以上工作,且健保已依規定,投保在其它主要工作場所的員工。則該員工在本公司之所得,視為兼職薪資所得,當每次給付達最低基本工資時,即應被雇主扣取補充保費。
- 全年獎金累計超過當月四倍投保級距 : 適用在公司有投健保的員工,當全年之獎金累計數,超過發放當月投保級距四倍以上時,公司要就超過的部份,幫員工進行補充保費的扣取。
- 投保單位補充保費 : 公司每月給付出去的薪資總額,減掉每月員工的健保投保總額,中間的差額,要以當下補充保費費率計收,由公司負擔並繳納之。
- 補充保費詳情可參考另一文章「什麼是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?要怎麼計算、繳納呢?」
發生資遣時要何時退勞保呢?資遣時有什麼規定嗎?
- 預告期間 : 在職滿三個月以上,未滿一年時,要在十日前預告員工;一年以上,未滿三年時,要在二十日前預告。三年以上,要在三十日前預告。(若沒有預告就資遣,必須付預告期間的工資。)(民法第120條規定,凡需以日計算時,始日不算入。)例 : 希望06/30離職退保,則離職始日當天不算,往前推十天,則應預告日期為06/20。
- 謀職假 : 預告期間,員工每七天有兩天的有薪謀職假,預告期間若未滿七天,仍然享有兩天的謀職假。
- 資遣通報 : 應於預告離職日(退保日)的次日(離職生效日),開始往前推算十日為資遣通報日(含例假日,但末日若遇到假日則順延),若到職未滿十日,則可在資遣後三日內通報之。例 : 06/20預告離職日為06/30,則次日07/01為生效日,不含生效始日往前逆推十日,資遣通報日應為06/21,若06/21為假日,則順延為06/22為截止日。(逾期會罰3至15萬元)
- 綜合以上,所以資遣退保日,要在預告離職生效日的當日送件。
- 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規定資遣本法第46條各款所列外國人時,應毋須依就業服務法第33條第1項規定,辦理資遣通報。 (勞動部109年4月30日勞動發管字第1090500463號函參照)
可以給預告薪資,但不先預告員工嗎?那要何時通報?
- 依勞基法第16條第3項,雇主若未依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,仍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。
-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93.12.7職業字第0930047947號函解釋,如雇主選擇發放預告工資而不事先預告勞工終止契約時,仍應依就業服務法規定於勞工離職10日前向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資遣通報。
- 若不希望員工提早知道的話,請在資遣通報書上加註「勿在資遣生效日前通知資遣勞工」。
資遣費的計算方法
- 資遣費的計算 :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第1項規定,每滿1年發給1/2個月之平均工資,未滿1年者,以比例計給;最高以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。
- 平均工資:依勞基法第2條第4款規定謂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6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。工作未滿6個月者,謂工作期間所得工資總額除以工作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。工資按工作日數、時數或論件計算者,其依上述方式計算之平均工資,如少於該期內工資總額除以實際工作日數所得金額60%者,以60%計。
- 勞動部有提供資遣費簡單試算的網頁。
高薪低報或找人來報薪資,聽說可以節稅?
- 二代補充保費出來後,高薪低報會額外有補充保費要繳,並沒有省到很多保費。
- 高薪低報會影響勞工保障、失業津貼、育嬰津貼、勞工退休金等,被檢舉的話,會有四倍保費的罰鍰。
- 雖然勞健保局的動作沒有那麼快,但是申報薪資扣繳憑單數字,與投保金額有落差者,會容易被抽查。
- 其實一本勞基法那麼厚,如果是檢舉案的話,基本上不太會有公司全身而退。
- 大數據下,政府單位彼此間也是連線的,高薪低報跟虛報薪資,不是個好選擇。
- 員工是公司最重要的資產,如果有找到好的人才,會比薪資、保費、不斷輪迴付出重新找人、培訓的成本,還要划得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