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稅局表示,該局日前經人檢舉查獲國內一家網路店家近2年短漏報銷售額高達9億餘元,經補稅及處罰將近上億元。
該局說明,該網路店家運用各式網路平台銷售商品,除成立粉絲專頁,追蹤人數眾多且其客戶討論非常熱絡外,另於各大論壇均有粉絲分享其購物心得,可見銷售情況非常好。經該局深入查核發現,該業者除透過物流公司寄送商品外,並提供貨到付款服務,委由物流公司代收貨款,申報銷售額明顯有落差,該局進一步蒐集金流、物流及資訊流等資訊,查獲該業者於近2年間短漏報銷售額高達9億餘元,除核定補徵稅額外,並處所漏稅額1倍之罰鍰,合計將近上億元。
國稅局會透過物流、金流、網路資訊流多方蒐集資料
進一步說明,因科技進步與消費習慣之改變,許多商店銷售模式已多樣化,透過網路銷售平台、自行架設網站、行動裝置App(如:社交App)或直播平台等通路銷售貨物或勞務情形屢見不鮮,並提供消費者多元付款(如貨到付款、超商取貨付款、刷卡等)方式,為維護租稅公平,該局已就金流、物流及資訊流多方蒐集課稅資料,加強查緝轄內之網路交易賣家。
- 國稅局會透過物流公司、第三方金流、各方資訊流,進行大數據查核異常情形。
- 網路銷售也應開立發票報繳稅金,被查獲前自動補報繳稅,僅加計利息免罰。
- 若查獲後會補稅加罰則,範圍廣及營業稅、營所稅、綜所稅,全都有補加倍數罰則。